發布人:zyqc8 發布時間:2019/5/11 10:19:31 瀏覽次數: 次 |
水火不容情,救火,時間就是生命,容不得半點耽擱。然而,5月10日,安徽阜陽市一名私家車主,陶某某駕駛寶馬車無視消防員的多次讓道提醒,在這1分多鐘里,這位寶馬車一直在慢慢徘徊。 因不避讓執行任務特種車輛,被處罰款200元,駕駛證記3分的嚴肅處理。 5月9日13時14分,阜陽市潁東區消防救援大隊消防車執行火災撲救任務,行駛至阜口路袁寨段時,皖K8W553白色寶馬轎車占用道路,不避讓執行任務消防車輛。10時50分許,交警三大隊袁寨中隊民警依法對違法司機陶某某(1979年出生,潁東區楊樓孜鎮居民)作出處罰。 據了解,消防員先是用語音提示,再多次使用喇叭,提醒前面車主讓道,皖K8W553始終不為所動。更讓人想不明白的是,在這1分多鐘里,這位寶馬車一直在慢慢徘徊。 由于前車寶馬不避讓消防車被迫減速,直到消防車路口右轉,寶馬車依舊在該車道行駛。
當時,消防車裝了一車水,車輛體積重超車風險較大。而且事發路段右側車道前方仍有車輛,為盡快到達火災現場,消防員現場判斷后,選擇了最快方式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規定:警車、消防車、救護車、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,可以使用警報器、標志燈具;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,不受行駛路線、行駛方向、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,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。 交警提醒:路遇執行任務特種車輛一定要積極避讓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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